各部门:
“五一劳动节”来临之际,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规定,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,经研究决定,现将2012年“五一劳动节”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劳动节放假时间定为4月29日至5月1日,共3天,其中,4月29日(星期日)公休、4月30日(星期一)调休、5月1日(星期二,劳动节)为法定节假日。
4月28日(星期六)照常上班。
5月2日(星期三)开始正常上班。
请各部门根据此通知安排好各自工作。放假前离开办公室时,注意做好清洁卫生、关门、关窗、关电源等各项工作。节日期间,请各位员工注意出行安全,并保持通讯畅通。最后,祝大家节日快乐。
特此通知
公 司 办
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